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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最新调控:严控商业、办公产品转为公寓!不得采用住宅式设计!

发表于2017-05-11

深圳也出手调控商办物业了!   5月8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形式设计。   据悉,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设计管理工作,该《通知》在建筑平面设计方面有以下4个方面的规定: 1、在建筑平面布局方面,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平面不得采用住宅套形式设计;   2、卫生间、茶水间、阳台(含露台)及各类型管井、烟道、风井等应集中设置;   3、严格限制外墙凹槽的设置;   4、商业用房各层之间原则上应设置扶手电梯或梯段宽度不小于2.4米的开发式楼梯;对于包含有商业功能的综合楼,商业用房原则上应在裙房内集中布置。

发表于2017-05-11
而在套型建筑面积方面,《通知》规定,单栋(座)建筑同一楼层内,套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单套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层办公建筑面积的50%;研发用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80平方米等。
发表于2017-05-11
为什么深圳要出台这个通知?   北京、上海、广州相继出台调控政策规管商办类物业,而深圳是否会跟进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其实,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商办改公寓、产研用房改公寓类产品,目前无论是供应量还是存量,已经占据深圳公寓市场30%的份额。在今年2、3月份,公寓的成交量分别达到1197套和975套,连续两个月超过一手住宅成交量。
发表于2017-05-11
这样火热的情况下,深圳会跟进出台政策,一直都是市场预期。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可以说让这个预期尘埃落定了。
发表于2017-05-11
正式通知比征求意见稿放松!   其实,这份通知早在今年1月13日就出具过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当中提出三点:一、单栋建(座)建筑同一楼层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单套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层建筑面积的50%。二、研发用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三、设计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再设计、审查和建设时,应严格遵守先关规定要求,不得在技术上预留规划验收后违规加建烟道,观景等设施的条件。
发表于2017-05-11
可以说,这次出台的正式文件中对单套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以及研发用房单套建筑面积的限制较之前的《通知》有所放松。   对于这份《通知》,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未来深圳市场上商办改公寓新产品或将绝迹,尤其是小户型将变得稀缺;同时,对正宗商务公寓是大利好。
发表于2017-05-11

发表于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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